欢迎来到数据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双碳法治数据库 / 学术文献数据库

温馨提示:如需检索本文中的具体内容,请按CTRL+F进行检索。


朱明哲.气候诉讼比较研究论纲[J].云南社会科学,2025,(04):63-75.

发布时间:2025.08.30 来源:本站 浏览量:22
【字体大小:

摘要:随着气候变化诉讼出现在不同国家、不同司法机制,对这一现象的比较研究方兴未艾。然而,对于比较法到底能为气候变化诉讼的理论探索做出何种贡献,学界尚未有研究。比较法有助于反思气候变化诉讼中出现的新现象,并提供较为成熟的分析模式。就比较对象而言,比较不同气候诉讼中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促进对法律实践的可塑性和法律传统的恒定性的理解,比较司法与政治在气候治理中的边界有助于反思当代法治理念的局限,比较各国法官对科学知识的运用可以深入挖掘不同法文化中隐藏的真理观和科学观。就比较方法而言,经典的功能主义方法注重寻找气候诉讼中的共同的难题和不同制度与工具在解决这些难题时的类似功能,社会理论关注不同群体如何在判决中展开关于气候决策权的竞争,文化比较法则力图通过潜藏于每一个法律体系之中的价值观、原则、传统、集体信念和思维模式解释气候诉讼实践。

 

总结:借鉴和应用比较法学界已经较为成熟和严格的方法将有助于推进气候诉讼和气候法研究的深入本文根据理论重要性和传播广泛度两个标准选择典型案例,以功能比较法、文化比较法和法律与社会三种较为常见的比较方法为例,展示比较法如何解释法院对如何使用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处理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如何使用科学专业知识这三类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法院在气候诉讼案件中面对的共同问题可以作为比较气候诉讼的比较基准,继而通过比较各国法官的回答来加深对不同法律传统的理解。首先,法律解释是不同类型气候诉讼中最为普遍的问题,这既是由于现代法律具备大量一般条款和不确定概念,也是因为法院有时会承认法律适用在气候案件中更加灵活,各国法官需要判断气候变化是否足够特殊以至于在适用既有规范时需要超越过去案件对法律文本之解释设定的限制。其次,法官在决定是否根据气候变化的特殊性解释法律文本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政治与法律的边界问题。政治与法律的边界问题并不必然阻碍法院更积极参与气候治理。但是,对于很多法院而言,超越文义解释法律突破了司法与政治的分界,挑战着现代法治理论中政治与司法截然二分的传统观念。最后,司法与科学权威的互动在气候诉讼中体现得尤其明显,一是从气候变化的表现和成因到损害和因果关系确定等大量法律问题需要借助科学专业知识,二是发展迅速的气候变化科学可以为司法提供更深入和令人信服的知识支持。比较法方法在气候诉讼中的使用主要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是通过功能比较发现不同的法律解释技术和工具有着功能上的等价性,在解释性功能比较法的视角下,功能等价的解释工具提供了进一步探讨法律范式的机遇;第二是借助外部的社会理论视角对气候诉讼进行比较研究,重点关注不同群体如何展开关于气候决策权的竞争,通过研究法官如何论证司法和政治的区分,以及司法判决引发的社会和政治反响,既可以管窥这些群体之间的竞争关系,又可以借以了解让这种竞争变为可能的客观社会结构。第三是通过文化比较去关注法律与文化的反思性关系,探知各种法文化之间的区别,气候诉讼也为展现文化比较法提供了机遇,一方面气候诉讼对于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法官来说同时呈现于眼前,频繁的国际交流也让各国之间相互学习成为可能,因此本可以预期更多司法共性出现。另一方面,解决共同难题的不同方式、法官论证判决时的不同策略、判决在社会中引起的反响恰恰反映了每种法文化的特征,尤其是通过考察各国法院确立科学权威性的方法,可以看到不同的法文化中隐藏着不同的科学理想和信念。

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或者“来源:环境法治研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机构。本机构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本机构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机构刊载的部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来源于网络。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公众号刊登其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本站将予以删除。在此,特向原作者和机构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