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碳排放权质押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绿色信贷产品和融资贷款模式,其本质上属于权利质权的范畴。按照权利质押理论,碳排放权衍生于环境权益,能够独立存在并通过权利客体的转移满足交易主体的合理收益期待,具有财产性、可让与性和适质性,符合权利质权的构成要件。从现有法律规定看,碳排放权质押融资存在着作为质押客体的碳排放权在我国权利体系中的法律性质不明、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的本体构造不清、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的监管机制不畅等问题。体系化视角下,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建构,在质押客体上需要明确碳排放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在本体构造上需要规范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的登记机构、绿色用途、质权实现途径,在监管机制上需要构建“专门+协同”的监管体制,明确监管对象和优化监管方式。
【关键词】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绿色金融;质押登记;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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