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平均气温的不断攀升及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共同关注的焦点。我国已将“双碳”战略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司法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愿望与行动,虽然有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等请求权基础的支撑,但气候变化侵权诉讼仍面临温室气体排放的违法性、碳排放与气候变化间的因果关系举证难、认定难等理论困惑与实施难题。各种阻却因素使得气候变化侵权诉讼至今未能正常进行。深入研究可知,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与认定,无需违法性这一构成要件,近些年不断提升的科技监测手段,可以确定碳排放与气候变化间的因果关系及其参与度,“相当因果关系说”也为此奠定了相应的理论基础。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推进,对气候变化侵权责任违法性的认定观念得到更新,因果关系证成等理论困惑与实施困境被逐一破解后,建立与实施符合我国国情的气候变化侵权诉讼制度可期可待。
【关键词】 “双碳”;请求权基础;气候变化侵权诉讼;碳排放的违法性;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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