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译】本文探讨了中国气候诉讼的两种主要路径:基于侵权法的诉讼和基于环境影响评估(EIA)的行政诉讼。文章指出,尽管侵权法路径在中国受到学者关注,但其在气候诉讼中的应用面临诸多法律障碍。相比之下,EIA法律框架为解决气候变化争端提供了更大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且在法律障碍上相对较少,并且更有利于维护现有的法律秩序。过去十年中,气候变化诉讼已成为全球气候治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尚未记录到任何气候变化诉讼案件。但若采用更广泛的定义,将与碳排放、能源节约、绿色金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合同和侵权案件包含在内,则案件数量将达到数千起。气候变化诉讼的范围和定义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如何看待中国气候变化诉讼的现状和未来。目前中国气候治理主要由政府通过制定气候政策、设定减排目标、建立监管框架和监督市场活动来推动。这种以政策为导向的气候治理模式使得法院在解决气候争端方面的空间相对较小。然而,随着市场参与者和民间社会在气候治理中的参与度增加,这一局面正在发生变化。EIA作为一种成熟的环境决策工具,可以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项目开发的环境管理中,是主流化气候变化政策的一个有希望的起点。许多国家已经通过解释和修订现有EIA法律,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EIA制度的覆盖范围。在中国,EIA法律框架为气候变化诉讼提供了法律基础。尽管中国的EIA法律传统上不将气候变化视为需要评估的“环境影响”,但它们具有扩展到气候变化评估的法律潜力。尽管EIA法律框架为气候变化诉讼提供了可能性,但仍面临法律挑战,主要包括如何确定应接受EIA义务的气候相关项目类别,以及如何确定影响评估和缓解措施是否足以获得EIA批准。文章建议,可以借鉴中国在其他问题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例如将年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重点排放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并以此为门槛要求进行气候变化评估。此外,文章还提出了一个基于目标的模型,即使用碳强度(或基于国内生产总值的碳排放)减排目标来评估气候考虑的充分性。综上所述,文章认为,与基于侵权法的诉讼相比,基于EIA的气候诉讼在中国可能更具潜力,因为它在法律障碍上相对较少,需要的法律或制度改革也较为温和,并且更有可能维护现有的法律秩序。但气候变化诉讼也存在法院诉讼的临时性、诉讼成本以及结果的不确定性等局限,因此从长远来看,诉讼不太可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不过在当前,气候变化诉讼可以作为执行和改革现有气候与环境法规的工具,或者用来达成所需气候立法的共识。
【文章来源】Goran Dominioni, Daniel C. Esty.Designing Effective Border Carbon Adjustment Mechanisms: Aligning the Global Trade and Climate Change Regimes,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54 Env't L. Rep.no.8 (August 2024):10686-1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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