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指出“应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非自发形成的政策市场,既需要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又需要高水平的政府监管提高市场规制效能。目前,碳市场监管欠缺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有待系统性提升监管效率,因此,应进一步理顺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的关系,优化数据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配额管理制度以建立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为“双碳”目标的稳步实现保驾护航。
【关键词】“双碳”目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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