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碳”目标所预期的降碳进程,与现阶段能源安全的保障需求并非始终契合。近期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从国际社会到国内,都出现了以煤炭为主体的化石能源“重启”,以应对因能源供给短缺所引发的能源安全风险,凸显了对“双碳”目标和能源安全关系进行重新审视和理性认知的必要。现阶段,只有实现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才能实现能源供给的持续与稳定,这不仅是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基础,也并未偏离“双碳”目标推进的长期要求。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并重与兼容的能源供给结构确立,不仅需要对化石能源发展空间与路径进行法律确认,还需要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创新发展的支持。
【关键词】“双碳”目标;能源安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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