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有必要完善气候变化领域专门制度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立法。针对现有制度的不足,有必要将气候变化信息纳入上位法强制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范围中,同时贯彻多元治理的信息公开立法理念,还要强化气候变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并且细化碳排放交易背景下的碳信息披露规定。气候变化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应采取渐进式的立法路径。首先,修改涉及气候变化信息公开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构建一个逻辑自洽的气候变化信息公开体系。其次,待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作为原则,在其中对于信息公开制度进行较为完备的规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气候变化;信息公开立法;多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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