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影响,不满全球气候治理成效,且受国内气候诉讼发展影响,一些国家推动国际司法机构就气候变化发表咨询意见。发表咨询意见以咨询管辖权为前提。条约没有明确赋予咨询管辖权时,国际司法机构依据部分国家间的国际协定确立其管辖权,缺乏国家同意基础。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关切事项,涉及各方利益。咨询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存在规范上的外部性,对其他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义务产生影响。鉴于气候变化问题的政治性和复杂性,咨询意见可能强化不同群体间的对立,阻碍全球气候行动。国际司法机构应审慎考虑发表咨询意见。我国应积极参与咨询程序,尝试在条约中限制国际司法机构管辖权,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司法机构;咨询意见;国家同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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