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碳排放配额制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法治保障。但鉴于央地相关制度安排与实施存在规制错位与缺位、规制过度、规制重叠等问题,尚待加强“目的-手段”关系理论指导下的理性分析。在比例原则的检视下,前述碳排放配额制度的系列规制问题主要源于“自上而下”强制型或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建构模式,欠缺对规制手段适当性、必要性及均衡性的充分考量。碳排放配额制度的法治优化可从以下三方面重点展开:一是坚持配额覆盖的共同原则与时空分配的区别原则;二是提升事实认定科学化与价值判断民主化水平,科学贯彻风险预防原则;三是加强碳排放的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互动,并在未来《环境法典》等相关法律中强化涉碳制度间的均衡协调,以促进碳排放规制目标与制度体系的融贯。
【关键词】 碳中和;比例原则;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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