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认购海洋碳汇是我国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开创性探索出的一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具备高效替代修复、弥补当事人履行能力不足、弥补海洋碳汇损失等优点,同时也存在着修复作用单一、损益分离风险大的局限性。通过对已有司法实践案例的梳理,可以发现认购海洋碳汇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背当事人自愿性、未体现修复策略位序选择、未有碳汇损失而扩大适用认购责任、欠缺必要技术性说明等现象。故需要通过完善司法解释以明确认购海洋碳汇责任的概念与适用条件,依据两大位序原则及三个层次的恢复性措施,完善相关程序规范,进而科学地选择生态修复策略,更好地保护蓝碳资源,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关键词】认购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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