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现“双碳”目标,制定统合各方、总揽全局的“双碳”专门法律,必须重视立法维度研究。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研究仅局限于减碳这一单一维度,或从与“双碳”相关的气候变化立法、环境法治保障这样的角度切入,缺乏系统和全面的深入剖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因此可以从权力-权力维度、权力-权利维度和权利-权利维度三个维度进行深入剖析。未来应当秉持整体系统观,从整体性的立法维度统合整个“双碳”领域的立法,通过权力配置论做好专门法律和监管体制的顶层设计,通过目标控制论形成包括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注册登记和履约清缴四个阶段的碳排放管理中观结构,通过低碳发展论构建包含碳交易和碳金融的市场机制,形成公私融合的双碳法律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多维度法治保障。
【关键词】 “双碳”目标;“双碳”立法;“双碳”监管;低碳发展;环境权利;生态环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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