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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军. 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体制:变革与发展[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9(01):112-121.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本站 浏览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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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为主导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与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复合型产生冲突必须予以变革。部际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和全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协作小组在组织化程度、权力配置和职权运行存在一定差异。体制变革目标导向过低、职权配置不合理、压力性体制负效应和运动性治理窠臼一直困扰着区域大气污染管理体制变革进程。未来变革应按照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设制度为依据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建立以行政管制为主导、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结合的区域大气多元治理机制。具体包括区域管理体制方面国家层面设立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统筹国家环境质量和气候变化。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增设区域协调司专司跨行政区环境质量协调工作。依法划定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或空气质量改善区设置跨行政区域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区域联席会议负责区域大气质量改善的执行监督工作区域市场机制方面在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和横向生态补偿体系为区域大气管理体制变革提供经济支撑区域公众参与机制方面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推行跨地域大气污染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关键词】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协调协作小组区域环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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