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在生态司法领域创新探索了“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的生态修复模式。2024年10月,被告人周某在三峡库区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斑羚等野生动物,造成生态资源损失62800元。2025年3月12日,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考虑到周某经济条件较差,法院创新性地采用“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的双轨修复方案。周某与属地村委会签订协议,担任5年护林员抵偿30000元赔偿金,同时自愿认购365.99吨碳汇,支付32800元碳汇认购金。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一罚了之”的司法方式,从“惩罚性司法”向“修复性司法”转变,构建了刑事惩戒、劳务代偿和碳汇认购三重生态修复体系。庭审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将案件审理变为一堂生动的生态文明法治公开课。这一创新实践不仅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也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来源:秭归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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