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构设《湿地保护法(草案)》的立法目的条款,提出制度优化的具体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研究结果:《湿地保护法(草案)》忽视了提升湿地碳汇能力的目的追求,不足以承载应对气候变化对"湿地保护法"的功能期待,亟需调整并对相应制度进行优化。研究结论:应分别将"提升湿地碳汇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工具性目的和价值性目的纳入"湿地保护法"立法目的中;将湿地的碳汇能力作为评价湿地重要与否的标准、加入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内容、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完善湿地修复质量标准。
【关键词】土地法学;湿地;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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