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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凯杰.生态保护区域划定制度的体系整合与法典表达[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5(4):37-50.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本站 浏览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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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中各类生态保护区域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定位混同、划定规则缺失等问题,并非自然保护地法体系的局部优化能够妥当应对,为此需借助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契机整合形成具有概念包容性、功能互补性与规则融贯性的制度体系。生态保护区域具备保护生态价值、保护力度严格、区域边界明确等共同特征,包括作为基本构造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域、生态要素保护区域、生态退化防治区域,以及作为底线保障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域划定制度应定位于生态环境法典的生态保护编,重点规定不同生态保护区域划定的动态与静态衔接规则,以及各类生态保护区域划定的专家评审与公众参与、权益协商与损失补偿、范围与管控分区调整等共性规则。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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