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能源低碳化是“双碳”目标在能源领域的具体表达,也是实现国民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在能源法律秩序内,能源低碳化应当与能源法的核心范畴——能源安全相协调。目前,我国的政策与立法初步在能源供给安全、能源价格安全与能源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对能源低碳化作出了回应,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能源低碳化与能源安全调适的不足。原因在于能源法律秩序的不完善导致“双碳”目标在能源领域的推进缺少充分的法律保障。为此,应当构建以能源安全为目的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法律保障体系,提高能源立法与政策的可预期性,为贯彻落实“双碳”目标要求,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关键词:能源法;法的可预期性;秩序价值;能源安全;“双碳”目标;能源低碳化;
文章来源:宁天琦.论“双碳”目标下能源法的秩序价值及其实现[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5(05):46-59.DOI:10.13317/j.cnki.jdskxb.2023.045.
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或者“来源:环境法治研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机构。本机构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本机构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机构刊载的部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来源于网络。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公众号刊登其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本站将予以删除。在此,特向原作者和机构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