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于2024年8月29日裁定韩国的碳中和法不符合宪法,因为缺乏2030年后的目标,侵犯了韩国人民的基本权利。《碳中和框架法》第八条第1款设定的2030年碳排放比2018年水平减少35%的目标不符合宪法要求。虽然2030年的减排目标本身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但缺乏2031年至2049年的具体目标被视为未能充分防范未来气候风险。宪法法院强调,禁止保护不足的原则要求国家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保护其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法院下令第8条继续有效,直至2026年2月28日修订,以确保现行气候政策不受损害。此外宪法法院的裁定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21年的裁定具有相同的意义。德国宪法法院裁定,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2030年后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德国政府立即采取了相应措施,提高了减排目标,并将碳中和的时间提前至2045年。同时,德国还投入了50亿欧元用于减排技术开发。这些都是韩国政府应当借鉴的做法。
资讯来源:2024年8月29日《韩民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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