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现将《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江西省科学院
江西省气象局
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林业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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